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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大连铁路卫生学校五级、六级普通管理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2023年12月05日 14:41  点击:[]

各单位(部门):

根据《大连大学普通管理岗位聘用暂行办法(修订)》(校委发[2019]72号)《大连大学普通管理岗位聘用工作方案》(校委发[2022]112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开展五级、六级普通管理岗位聘用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岗位职数设置

五级普通管理岗位职数为1个(大连铁路卫生学校1个);六级普通管理岗职数为1个(大连铁路卫生学校1个)。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1.填写报名表

申报人员须填写《大连大学晋升级普通管理岗位报名表》(附件1),其中选择55周岁退休的女干部需另上交承诺书(承诺聘任到五级/六级普通管理岗位后自愿选择55周岁退休,否则同意学校不再聘任五级/六级普通管理岗位),承诺书需本人签字。

2.提出岗位聘期目标

申报人员须根据《大连大学教职工聘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校委发〔2023〕63号)精神,科学、合理地制定拟晋升岗位(五级普通管理岗位和六级普通管理岗位)目标,并与所在单位签订《岗位聘期目标责任书》(附件2)。申报人员可从主持或参与业务相关项目建设情况、团队建设、公共事务与公共服务等三个方面制定相应的岗位目标。

(二)基层单位审核

1.审核学历

申报人员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员提交的学历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后将毕业证原件返还本人,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审核报名信息及个人业绩

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报名表中的各项基本信息及工作业绩属实情况进行审核,在“所在部门意见”栏签署党政意见并加盖公章。

3.签订《岗位聘期目标责任书》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岗位聘期目标责任书》进行认真研究,确保申报人制定的岗位目标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和学院发展实际,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基层单位推荐

所在单位(部门)根据申报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在本单位(部门)范围内征求干部群众意见进行初步考察(单位和部门人数少的要扩大到工作相近的单位和部门)。在此基础上,综合考虑申报人员业绩水平、实际贡献及晋升职称后的岗位目标,单位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机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机关党委),讨论通过后,形成推荐意见。当推荐人选多于1人时须排序推荐。所在单位(部门)在《大连大学晋升级普通管理岗位报名表》推荐意见栏填写详细推荐意见,党、政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党、政公章,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谈话情况记录复印件需一并提交。

(四)资格审查

党委组织部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党委组织部网站公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五)学校评审

开展竞聘答辩评审。竞聘答辩设工作述职及回答评委提问两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工作述职

申报人员自述在现岗位的主要工作情况及未来工作规划,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回答评委提问

答辩题目为工作中最满意的1件事和工作中最不满意的1件事,回答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具体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及聘用

学校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学校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拟聘人选名单。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按程序予以聘用并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三、报送要求

以上相关材料(报名表、学历审核件、审核岗位聘期目标责任书、推荐意见等)请于12月6日前报送党委组织部(文科实验楼A421房间)。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组织部邮箱:dluzzb@dlu.edu.cn

联系人:李俊岭

联系电话:87402194

附件:

1.《大连大学晋升_ 级普通管理岗位报名表》

2.《岗位聘期目标责任书》

大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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