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大连铁路卫生学校于近日邀请了中山分局治安大队的朴虹警官为全校师生带来防范校园欺凌和预防电信诈骗安全教育系列讲座。
一、防范校园欺凌
朴虹警官首先从我国首部直面校园欺凌的影片《悲伤逆流成河》引出此次讲座的主题,激发大家对这次讲座的兴趣。朴虹警官结合具体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校园欺凌不仅包括身体伤害,语言侮辱和精神压迫也属于校园欺凌。校园欺凌不仅会对受害者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严重伤害,也会对欺凌者自身的成长和未来产生负面影响。学生法治观念淡薄,家长过分溺爱,或缺少心理沟通,对影视作品等的不良效仿等都是造成校园欺凌的原因。
朴虹警官告诉同学们如果现实生活中不幸遭受了校园欺凌,绝对不能忍气吞声,必须要第一时间告诉老师和家长,积极并及时地解决问题。面对正在进行的欺凌行为,她希望同学们要学会机智选择应对方式,用平静清晰的语言告诉对方停止这样做,如果对方人多势众,实力悬殊,要看准时机,迅速离开现场;或者尽可能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想办法来到人多的地方,再趁对方放松警惕趁机逃离;如果被多人围困可以先交上财物,尽可能拖延时间,争取机会向路人发送求救信号或拨打报警电话、发送求救短信。一定要以自身安全为先,不要让自己身体和心理承受创伤。事后主动勇敢告诉老师和家长,如有需要,积极寻求法律或者心理援助。
对于如何预防校园欺凌,朴虹警官分别从个人和社会层面做了讲解。个人层面,她希望同学们彼此友好互助,对校园欺凌说“不”,即不做受害者,不做欺凌者,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同时她也告诫同学们要摒弃不良行为,拒绝不良交往,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在社会层面来说,国家已经出台多项法律,要依法从严处理学生欺凌,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于校园欺凌的加害方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朴虹警官向同学科普了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已经明确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罪情节严重,也可能负刑事责任。希望所有人都知道,未成年绝不是犯罪的挡箭牌,触犯法律底线必须严惩。
二、预防电信诈骗
当下,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大家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网络安全风险,电信诈骗便是其中一种。朴虹警官详细介绍了如何预防电信诈骗,提醒大家要警惕陌生电话和短信等,不要轻易透漏身份证和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要随意点开不明链接等。朴虹警官也向我们介绍了几种常见的诈骗手段,比如刷单返利、虚假投资、虚构中奖等,她希望我们随时保持警醒,要文明上网,遵法守法。
讲座中,朴虹警官充分调动同学的积极性,与大家进行互动分享,同学们踊跃举手参与,勇敢说出自己的看法和经历,并表态要坚决抵制校园欺凌和网络诈骗,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此次教育讲座,同学们收获满满,不仅增强了同学的法治观念,提高了同学对校园欺凌和电信诈骗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也给同学指引了寻求帮助的渠道。希望大家携手共建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让阳光洒满校园的每个角落。
图文编辑:李琬莹、陈昊冉、于诗乙
初审初校:严葵花
复审复校:丁春燕
终审终校:刘继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