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用兼职校内保健医的通知
全体教职工: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拟在全校范围内聘用兼职校内保健医生,具体事项如下:
一、聘用人数及聘期
拟聘用1人,聘期2年。
二、具体条件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编制教职工,具有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胜任校医工作。
三、校医从事工作
1.常规工作
了解每天学生的病假情况,接诊在校生身体不适的咨询、医疗指导及学生身体突发异常情况的及时处理。
2.视力检查及体检
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春、秋季学生视力筛查和常见病体检工作;做好新生入学体检相关工作。
3.其他工作
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传染病、流行病等相关疾病的预防和宣传工作,并做好突发病情的应急处理工作;做好学生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四、校医管理办法
校医按坐班制管理,绩效工资待遇按照管理人员计发,职称评聘时,从事校医工作期间的教学工作量按照《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辽人社发〔2022〕5号)执行,授课时数可减半。
五、报名形式及时间
请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教职工填写《大连铁路卫生学校校医岗位申报表》,于2025年1月3日16:00前,将申报表提交党政办公室李咏梅老师。
六、学校将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大连铁路卫生学校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