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法治教育,事关广大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塑造、健康人格的养成。近日,大连铁路卫生学校组织开展了法治教育系列讲座。
11月24日下午,学校邀请大连大学法学院院长翟羽艳为全校师生进行了名为“民法典:我们生命与生活的卫士”的专题讲座。学校领导高度重视,讲座由校长赵红主持,党总支书记谢铁山、副校长马恩龙、学生科科长宗秋、团委书记段朝霞等学校领导和老师以及在校生(普法社团成员和部分学生代表在报告厅主会场,其他学生在各班教室分会场)全程聆听了讲座。
翟羽艳院长首先介绍了民法典的重要地位,强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的颁布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重要里程碑,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广大师生要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师生身边、走进师生心里。
随后,翟羽艳院长从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等进行了详细的内容讲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联系实际,以案释法、以法处事。
翟羽艳院长结合身边的故事和丰富的实际案例,着重解释了民法典中的一些核心概念和条款,比如婚姻法和继承法,这些内容让大家对家庭法律的现状和发展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意识到作为家庭成员,应该多关注家庭法律,保障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最后,翟羽艳院长特别强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个人隐私的界定以及校园霸凌等相关问题,再次叮嘱广大师生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的话: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讲座结束后,赵红校长在总结性发言中要求全体师生以此次讲座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的深入学习和宣传,全校上下要积极创新学习和宣传的方式方法,利用讲座、报纸、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向师生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通过组织主题班会、文艺演出、晨读等未成年人易于接受、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我们学生的法治意识、权益意识和自护能力。
撰稿人:宗秋谷钰鲁文佳
审核人:马恩龙